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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芜湖鸠江:四方面着力助推转隶开局全面深度融合

时间:2017-12-09 09:0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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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芜湖市鸠江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检察院转隶人员全部到岗,按照“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的要求,鸠江区从感情、人员、机构、业务四个方面着力,在全面深度融合磨合上狠抓落实,努力实现“1+1>2”的改革目标。

打消顾虑,促进感情融合。转隶工作一启动,鸠江区纪委和检察院班子成员便与检察院涉改部门在编在岗干部逐一谈心谈话,并到有思想顾虑的4名干部家进行了家访,向转隶人员及其家人做好政策宣传,明确转隶人员待遇不变,检察官员额制度继续执行,给全体转隶干部和家人吃下了“定心丸”。区检察院积极开展工作,分管领导、政工部门和党组织联动,准确了解和掌握转隶人员思想状况,教育引导他们加深对各项政策措施的理解,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关系。转隶名单确定后,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与转隶人员谈心谈话20余次,了解转隶人员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及存在的困难,进一步增强了转隶人员的归属感。组织开展“加快融合、奋发有为,做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大讨论活动,促进“家庭”成员的思想统一、感情融合,提升团队精神。

精诚合作,促进人员融合。突出人员科学配置,不分先来后到,不搞厚此薄彼。坚持检察院转隶人员与原纪委人员混编,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和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做到监督执纪相关业务部门都有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立足业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把反贪反渎经验丰富的人员重点安排在纪检监察室,把具有公诉经历的转隶人员安排在案件审理室,把综合分析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安排到案件监督管理室,力求人岗相适、人尽其用。

精心配置,促进机构融合。区纪委、监委共同设立综合部门以及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纪检监察、党风室等业务部门。改革后,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占总数的75%和74.1%,较改革前分别增长8.3%和17.8%。加强纪委监委内部有序衔接、监督制约,进一步理顺机构职能,明确权责边界,制定完善区纪委、监委内部运行制度和工作流程,对关键环节梳理细化、再造流程,解决纪委监委内部协调衔接问题。启动纪法、法法衔接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使区纪委、监委内部各科室既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精准培训,促进业务融合。转隶后第一项工作就是抓好业务培训,12月中旬,第一轮鸠江区纪委、监委干部培训班就要开班。此次培训班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等重点内容,采取集中授课、分组讨论、自学等形式,进行高强度高精准的全脱产培训。同时,充分利用“廉政微课堂”、支部集中学习、轮流讲课等学习平台,对转隶人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培训,对纪委干部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培训,全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业务培训,补齐能力短板,提升综合素质,推动工作融合,培养既懂纪又懂法的专业化干部队伍。(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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