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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旌德:精心组织 确保案件线索移交一件不落

时间:2017-12-08 15:1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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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案件线索移交是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确保在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检察机关掌握的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案件线索顺利移交,旌德县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案件线索一件不落,执纪办案一刻不停。

划定线索范围。县纪委与县检察院积极对接,明确移交线索范围包括检察机关的案件管理系统已经登记的线索,反贪、反渎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线索,以及受理的相关举报线索,做到问题线索一件不落。同时,严肃移交纪律,杜绝“口袋线索”,防止在线索移交过程中销毁、藏匿线索情况的发生。

明确时间要求。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的原则,办理案件线索。按照人员转隶的时间为节点,确定线索移交时间,实现人员转隶与线索移交同步进行。对移交的未办结案件及已经开展初查工作的线索,明确由原承办人继续办理,确保办案工作一刻不停。

严格移交程序。在线索移交过程中,县纪委和县检察院确定专人负责,检察院有关部室将案件线索汇总,建立台帐,注明线索来源,移交人员等信息,台帐信息与卷宗一一对应,一案一登记。移交时,对案卷材料逐一清点,双方分管领导监督移交工作,分别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实现移交工作全程留痕。(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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