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准确掌握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度,旌德县建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周报告和联络员制度,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协调。要求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发挥联络员联系纽带作用,及时将改革工作的新要求通知到各成员单位,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信息沟通顺畅。
建立周报告制度,及时调度改革工作。要求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将上周工作进展、工作措施、问题和建议、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报送县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该办公室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省委、市委确定的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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