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蚌埠市龙子湖区立即行动,扎实推进区一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11月26日,区委召开常委会,成立龙子湖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龙子湖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区纪委牵头总抓、区检察院密切配合的原则,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区纪委积极主动与区人大、区编办等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快速推进。11月27日,区纪委召开常委会,研究《龙子湖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机构调整设置方案》并上报区编办,与区人大沟通区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监委会成员任命选举相关事宜,确保如期顺利完成监察委员会挂牌。
为强化保障措施,区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认真梳理改革涉及机构、人员、编制、职数等情况,对涉及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和家访活动,传达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好人员思想工作。新增办公场所230平方米,实行人员集中办公。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实现机构、职能、人员充分融合。对改革试点工作实行日报制度,确保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按照节点有序推进。(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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