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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南陵:树牢“四个意识” 积极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时间:2017-11-28 10: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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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后,南陵县迅速行动,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十九大精神,体现“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牢牢抓在手中,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

学习领会、深化认识组织收看全国、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领会工作要点和目标要求。县委常委会、县纪委常委会分别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围绕省委“1+1+2+3”等系列文件,结合实际,组织集中讨论,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全县统一征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百问百答》图书100册,第一时间分发给县改革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改革思想,精准把握改革政策。

认真调研、摸清底数坚持问题导向,提前做好计划。会同县编办、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摸底调研。设计调查报表,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建立县纪委、县检察院负责人沟通协调机制,互通工作信息,了解待转隶人员思想动态,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县纪委有关负责人根据全市统一安排,赴浙江长兴实地考察调研,及时通报调研成果,做好消化吸收。加强与上级和兄弟县区联系,交流互通,避免工作盲目性。

成立机构、精细“施工”成立南陵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委书记第一时间组织研究谋划全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审阅县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制度文件,对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县委在经过反复酝酿、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照省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有关文件要求,编定6份文件,积极推进工作。县纪委负起专责,协调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具体任务的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南陵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进度安排》,明确4个阶段29项工作任务。各专项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完善工作台账,强化资料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并倒排工期,实施销号管理,把握时间节点,定期通报进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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