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把抓工程、抓项目、抓责任的工作方式借鉴到改革试点工作中,工程化立项、系统化推进,确保圆满完成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工作部署细致紧密。迅速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先后密集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常委会和工作推进会等7次会议,研究《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进度安排》等7个文件。精心组织操作,认真布置监委班子确定、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设定、相关人员任命、办公地点落实等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工作内容具体详实,工作步骤设计有序,“工程量清单”罗列明晰。
“按图施工”稳步推进。对各县区、成员单位等14个“施工小队”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关键环节和工作要求进行再细化、再明确、再推进,突出40个时间节点,强调过渡期的工作衔接,统筹谋划施工图和时间表。26日,针对各县区上报的内设机构组建、工作推进节点口径不一致的问题,召集各县区相关负责人逐一谈话,市纪委相关人员组织现场办公,指导各县区对实施方案修改15处,确保“工程图”准确精密。
聚焦重点突出关键。梳理“重中之重”,明确14个步骤、40个节点的重点,现已完成市检察院动员工作大会、县区重点人员考察等5项工作。强调工作的接续和人员的融合,明确要求以改革试点工作为中心,坚决杜绝改革过程中纪委人员补缺、突击提拔干部等“搭便车”行为。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市县联动、部门互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开展局面,力促“工程监理”发挥实效。(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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