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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进行时】阜阳颍东:确定监察体制改革涉及的编制划转比例

时间:2017-11-23 10:5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组织人事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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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阜阳市颍东区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迅速行动,紧锣密鼓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扛起主体责任,打好坚实基础。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区委书记立即组织人大、纪委、检察院、组织部、编办等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成立了颍东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和三个具体工作组;按照省委“聚焦人员转隶这个重中之重”的要求,在结合颍东机构编制、干部配备、后勤保障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讨论分析后,确定了改革涉及的检察院编制划转比例,迅速跨过改革的第一道门槛。11月20日下午,区人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召开协作会,就试点成立区监察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提名、选举、任命等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并对具体工作进行分工,议定了时间节点。目前,在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指导下,颍东区已按照省委和市委要求,制定出《颍东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审议稿)》及相关配套文件,初步明确了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工作时间、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并于11月21日下午召开区委常委会对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了讨论审议。

突出专责作用,提前统筹谋划。区纪委多次同区检察院和编制部门进行沟通对接,了解检察院人员编制基本情况和涉及改革的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工作人员的年龄、职务、职级、学历等基本信息,建立台账,并对接下来的改革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分析思考,谋划相应的办法对策。区纪委还对涉改人员的干部档案进行了调阅,组织人员逐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了解涉改干部的工作表现,工作作风、性格特点和党风廉政等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严格把好人员转隶工作廉洁关、政治关。

部门联动协作,充分发挥合力。区人大常委会为保障试点工作依法推进,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确保按时依法产生监察委员会、任命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改革积极性,做好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区委组织部以及编办等有关部门主动配合,协调研究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干部等问题的解决;区委宣传部协作制定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宣传工作方案,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协调解决办公用房和执纪监察办案车辆等问题。(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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