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宿州市委书记史翔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市监察体制改革“121”体系化实施方案,即《宿州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主体,《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实施进度安排》《宿州市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分解》为补充,《宿州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为保障的文件体系。目前,该4项文件已研究通过,待报省试点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印发。
细化责任分工。《实施方案》从时间顺序规定了启动部署、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县区监委组建、市监委组建和建章立制的5个阶段40项工作。《任务分解》从职责归属角度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部、检察院等7个单位27项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确保权责清晰,杜绝实际工作中的讨论推诿扯皮,将各自的职责分工梳理清楚,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规范机制运行。《进度安排》对改革试点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精心设计,按照“路径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能最优”的原则,准确规定了40个时间节点,优化再造了5大类9项工作流程,形成了一套规范有序的流程体系,着重强调服务质量导向和工作水平标杆,力促改革试点规范有序。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工作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分设组织人事、业务工作、行政事务与宣传三个工作组,列出14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目前,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及3个专门工作组已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工作,加强相关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统筹各方力量,确保市、县两级扎实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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