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萧县住建局监察大队圣泉中队队长蔡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8月31日下午3时许,萧县住建局监察大队圣泉中队队长蔡创在非公务活动期间,将公务用车皖LSZ936停放至萧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附近居民区。2017年9月,蔡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灵璧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张夫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和2016年春节, 张夫华两次收受灵璧灵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王飞面值2000元消费卡、口子窖白酒一箱及五年古井白酒一箱。2017年10月,张夫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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