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财政从严管党治党,近日,省财政厅厅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印发《省财政厅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清单》通知,明确10项负面言语和20项负面行为,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党支部和每位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自觉警示警醒,做到守规矩、明底线,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具体言行上。
通知指出,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不说损害党中央权威的话,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说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话,自觉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不对群众或服务对象推诿扯皮。
通知强调,要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理论武装,强化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能诋毁和不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不做有损厅党组威信的事,不违背集体决定而自行其是,不能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不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小集体,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要加强与预算单位、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沟通交流,对违反财政政策的言行及时批评指正,不当老好人。不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违反公序良俗,做有失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事情。(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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