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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书香】《平和县志》中的清廉克己为官之道

时间:2017-11-10 15: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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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是一种低成本的高贵。说得很是在理!博尔赫斯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天堂是否如图书馆模样,没有谁说得准,现在回想起《边城》叙写的山乡爱情故事,诗意的故事情节仍然给我带来惬意和欢愉。

走上工作岗位,我因无暇阅读长篇巨著,转而对杂文、小品文、地方志情有独钟。有时会查阅《杂文选刊》《平和县志》,尤喜地方廉吏轶闻。如明代福建平和县令陆宏的“铲除‘火耗’之弊”故事。

明朝隆庆年间,“火耗”曾一度盛行。“火耗”指的是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明朝廷规定:上缴国库的税银必须为银锭。老百姓家中所藏大都为小块碎银,州县官吏责令百姓熔化碎银,重铸银锭。熔炼碎银必然产生损耗,州县官吏便以此为借口,要求百姓在应缴数额之外加征一些税银来弥补“火耗”亏空。当加征碎银的“火耗”大于实际“火耗”时,就产生“差额剩余价值”,“差额剩余价值”被官员据为己有。

明朝官员俸禄很低,仅靠官俸很难维持一家生计,许多官员巧立名目大行趁火打劫之实,“火耗”已然变成贪官以权谋私、中饱私囊的非法敛财手段。眼看着官员肆意搜刮民膏民脂、置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不顾,陆宏决心铲除“火耗”之弊。他制定“火耗归公”新规:上缴国库的税银银锭、碎银皆可,缴交碎银者的“火耗”之损由官方统筹公币埋单,无需百姓加缴碎银来弥补。并“约法三章”,责令官员对“火耗”之损进行“三员督查”。陆宏为官清廉,克己奉公,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贵为一县之长,却过着清苦贫寒的生活。反思当今的贪腐官员干着以权谋私、损人利己、营私舞弊勾当,真不知他们该以何颜面面对这位封建时代里的廉洁县令。

陆宏教我们如何清廉为官,犹如一盏航标灯,为我的乐观进取、廉洁自律人生之路指明前进方向。伏尔泰说:“读书使人心明眼亮。”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是的,人非生而知之,孰能无惑?人活世上,必须活到老,学到老,任何时候学习都不算晚。古往今来,但凡功成名就者,没有哪个人不跟书籍结下不解之缘。爱书吧,朋友,让书香温润你的人生,因为,阅读是知识的源泉,更是人生的向导。  (蚌埠市禹会区张公山社区 王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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