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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 严肃查处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

时间:2017-11-06 09:4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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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近日,宿州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整治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的通知》,对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提出“九个严禁”: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严禁利用单位食堂等场所以招商引资、工作联络、工作餐等名义违规吃请;严禁在换届选举、学习培训等活动期间组织、安排、接受公款或私人宴请;严禁在考核、检查等工作期间接受被考核、检查单位的宴请;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使用公车参加任何性质的私人宴请活动;严禁利用领导岗位、职务变动、出差之机,用公款组织各种迎送宴请活动;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禁止在餐饮等公共场所发生有损公职人员形象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违规吃喝等不正之风。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发挥职能优势,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通知印发后,市县纪委和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等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组成四个联合检查组,不打招呼、不定地点,11月3日至4日对城区40余家大中型餐饮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采取直接查办、发函督办等方式正在进行初核。

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私营企业内部餐厅等私密场所违规吃请的行为,要先于其他问题优先查处和通报。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将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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