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泗县: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9-15 10: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宿州市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泗县丁湖司法所所长朱兴武为其外孙女举办“满月宴”问题。2017年2月12日中午,朱兴武为其外孙女举办“满月宴”,违规收受礼金6800元。2017年8月30日,朱兴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泗县刘圩初级中学教师庄春银违规操办女儿“毛头宴”问题。2017年5月14日,庄春银为其女儿举办“毛头宴”,违规收受礼金10500元。2017年8月30日,庄春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宿州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