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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救命的“低保”到底“救”了谁?

时间:2017-07-13 11:2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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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忠云被开除党籍了,还被移送司法机关了!”

“她一个小小的村干部到底犯了什么错呀?”

“官是不大,可错误不小——利用职权违规为自己办低保。”

“现在政府对低保查得这样严,她家条件还可以,怎么还敢吃低保了呢?”

“说到底还是贪心呀!”

2016年11月,滁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全椒县马厂镇开展巡察回头看,发现林忠云违纪问题线索。2017年初,巡察组在反馈时将此线索移交全椒县纪委进行核查。

经查,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林忠云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瞒家庭收入等方式,以其丈夫和父亲名义申报城镇居民低保,套取低保金和电费补贴共计113760元。

“2010年,你申报低保是怎么通过村(居)审核的呢?”

“2010年3月,我就具体负责原马厂街道居委会低保申报工作了,我正是利用职务之便才得以申报成功的。”

“根据规定,村干部是不能申报低保的,你知道吗?”

“我知道,当时心理也害怕被查出来,所以就以我丈夫和两个孩子的名义申报的。”

“2012年3月,县政府要求在全县范围内重新申报低保,你家不符合条件,怎么还敢申报呢?”

“我心存侥幸,多年领取也没有被发现,我故意隐瞒了家庭收入,按照人均月收入94元标准重新上报通过了审核。”

“2013年5月,全椒县要求所有镇村干部上报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你为何没有主动上报?”

“一年下来,低保加电费补助我家可以拿不少钱,从心里面就舍不得主动上报退出。”

“你知道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吗?”

“知道……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2017年4月16日,全椒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林忠云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纪者说:

低保本应为贫困群众解难救急,却被少数基层干部 “近水楼台先得月”,成为了腐败的 “重灾区”。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犹如 “绿头苍蝇”,不仅损害了群众利益,更严重的是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低保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全椒县纪委  于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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