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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7-10 11:1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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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交控集团阜阳处处长黄维茂、副处长李启标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10月10日至15日,黄维茂、李启标带队赴陕西高速集团汉中市西略分公司交流学习微笑服务及营运管理经验,往返途中参观了旅游景点。黄维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岗位,李启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淮南矿业集团朱集东煤矿巷修区原区长王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1月,王勇在女儿生病期间,违规收受本区24人礼金9900元,春节期间又收受本区部分班队长等人送给的白酒、牛奶等礼品价值3225元。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降职处理并调离原单位。

三、国元集团国元保险合肥中支公司总经理翟光瑞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底,翟光瑞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同时报销交通补贴26798.65元。翟光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交通补贴被追回。

四、国元集团国元保险宿州桥支公司原经理丁利违规购买使用购物卡、违规报销个人交通费用问题。2013、2014年度,丁利违规审批购买购物卡2.3万元发放给员工;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泗县至宿州往返交通费用1.37万元。丁利受到党内警告、行政免职处分,违规发放的购物卡、违规报销的交通补贴被追回。

五、皖北煤电集团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兼北方处处长刘卫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刘卫华任百善煤矿矿长期间,利用职权违规审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及奖金。刘卫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海螺集团池州海螺公司质控处副处长顾红杰操办亲属丧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4月5日,顾红杰在操办其父丧事过程中,收受本部门下属20名员工及其他部门12名员工通过他人转送的礼金8420元,在职工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顾红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七、淮北矿业集团绿实业公司乙炔厂原副厂长徐伟操办喜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0月,徐伟在操办喜宴过程中,收受单位同事、下属员工礼金。徐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召回公司待岗,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八、皖维集团蒙维科技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部部长冀汉斌操办女儿婚宴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5月21日,冀汉斌未按照要求履行书面报告程序,在当地酒店为其女儿举办婚宴,违规收受15名下属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食堂承包人、劳务承包人礼金共计15000元。冀汉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驻省国资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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