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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整合力量协作办案执纪审查效率大幅提升

时间:2017-06-19 08: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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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蚌埠市纪委以“整合力量、倒逼三转、排除干扰、强化监督”为目标,建立实施市、县(区)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有效破解了基层和派驻机构履行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组建。市直派驻机构(含内设)根据单位性质,划分成6个协作组,在市纪委统一领导下,由机关6个纪检监察室负责牵头、组织和业务指导。三县六区根据乡镇街道地理位置、人员数量和县(区)直部门特点等因素,整合若干派驻机构、乡镇纪委,成立21个协作组,统筹执纪审查力量。同时,充分考虑单位间职能相近性、互补性以及人员素质构成等因素,合理调配组建,高效开展工作。

突出重点,聚焦执纪审查。协作组按照“一案一组建、一事一授权”的原则开展执纪审查工作。通过联合办案、交叉办案、跨部门跨地区办案,从机制上解决了派驻机构或基层纪委对自己人“难下手”问题。去年下半年,市、县(区)两级协作组牵头核查问题线索264条,立案154件,处分166人,较上半年分别增长146%、81%、102%;今年1-5月,两级协作组组织核查问题线索446条,立案251件,处分268人,与去年同期协作组成立前乡镇和派驻机构查办案件总数比,分别增长147.8%、75.5%、88.7%。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协作组人员教育监管,严禁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开展协作事项前,填写抽调纪检监察干部登记表,交组织部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工作结束后,填写评价表,对工作表现作出客观评价。评价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参考;对无故不参加协作工作的,取消当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同时把参加协作组工作情况纳入对派驻机构、基层纪检组织执纪审查考核,确保协作工作制度有效运行。(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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