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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规范问题线索管理 为执纪审查“提质增效”

时间:2017-05-31 12:3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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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关于问题线索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

优化管控路径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所有上级交办、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发现和巡视巡察工作机构以及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统一由案管室接收,提出分办意见,并送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进行分办。围绕问题线索管理做好受理、登记、移送、催办、反馈等系列具体工作。加强对县管、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定期报告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登记工作台账,对转立案件进行规范建档,避免发生“先处后报”、“处后漏报”、“处后不报”等现象。

集体排查确保问题线索动态监管。严格按照四类标准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究处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违纪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统一分办后,各承办部门在一个月内反馈处置意见,再由主要负责人召集主管、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集体分析研判、确定处置方式。在此基础上,还组织对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进行定期排查,今年1月和3月先后两次组织相关人员召开问题线索处置集体排查会议,对积存问题线索进行了又一次大起底,其中对过去一些暂存类问题线索再次上会研究,认为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或现有条件已具备可查性的,及时转换处置方式,提供给承办部门及时查处。

规范工作程序助推问题线索定期汇总。建立线索转接责任制,从问题线索受理、移交、分办、承办各环节规范工作程序。案管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分别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实行各环节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制度,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执行实时报送和定期报送相结合制度。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实时向案管室移交,每月20日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或机关各室按要求对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情况汇总报送至案管室,由案管室核对汇总后逐级向上报送。通过该制度的严格执行,实现对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情况的有效管控。

建立健全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督查督办。创新督办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在确保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督办效率。加强对逾期未结督办件的清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督办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督办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每月根据案管台账登记的立案件办理情况,以“红黄绿三单”促进案件及时办结。对立案后三个月、四个月、六个月未报结案的,分别下达“绿、黄、红结案督办单”。“三单”制执行后,超期未结案件落实到人,限期办结,有效促进了全县案件及时办结。

2017年1至5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35件,处置问题线索39件,其中:立案14件,结案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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