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埠淮上区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环保工作部署,建立“三项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造绿水青山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建立日常督查机制。从区纪委监察局、环保局、住建委、农委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5个环保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和座谈问询等方式,定期开展督查,全面检查纠正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中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开展现场督查100多次,下发整改意见书400余份。
建立问责追究机制。研究制定《淮上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问责办法(试行)》,对因监管和防控不力,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事故)等八种情形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主要领导责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履职不力造成环保问题突出、整改进度滞缓、推诿扯皮等违纪违规行为严厉追责问责。先后对2人诫勉谈话,2人警示谈话。
建立快查快结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追责问责调查小组,主动介入、全程跟踪,对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一案一查、即时即办”制度,对线索清楚、情节简单的案件,10日内办结;重要、复杂案件,30日内办结。(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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