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填内容已与配偶、子女进行了认真核实,我郑重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自愿接受组织审查。”阅读完纪检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承诺事项后,县纪委办公室主任张公满在承诺人一栏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没想到报告事项如此之细,要求如此之严。”张公满在与其他干部交谈时感慨地说。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固镇县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报告,自亮“家底”,为纪检建立完整的“家底清单”。
此次报告表共19大项32小项,内容涉及个人婚姻、家庭收入、房产、车辆、投资、出国(境)、银行存款、兼职取酬、民间借贷等方面。为保证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县纪委要求,所有纪检干部要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在报告“承诺”栏签名。
为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个人事项报告表由县纪委组织部门进行初审,逐人逐项核实,对填报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填,确保报告表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漏事。初审合格报主要领导审核后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不如实填报或故意漏项的纪检干部,将依据规定从严从重问责。
目前,全县92名纪检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已全部填报完毕,县纪委组织部门正在初审核查中。
“作为监督执纪的执行者,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拿起‘放大镜’监督别人的使命担当,也要有放在‘聚光灯’下被监督的自觉意识。”县纪委组织部负责人孙菊说。(蚌埠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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