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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把好“三关”提升信访实效

时间:2017-05-23 08:5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信访举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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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4月份,旌德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24件(次),比去年同期50件(次)下降52%,信访举报呈下降趋势,旌德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化解重复举报、提高有效信访上取得了一定成效。

把好受理关,认真受理业务内信访件。严把信访举报受理关口,力求从“第一道工序”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工作,对业务范围内初信初访,严格办理程序,规范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将署实名、举报内容较为清晰的信访件作为重点,通过讨论、分析、甄别、筛选、审批,确定合理的办信方式,增强处置信访件的准确性。对于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厘清职责边界,根据政策规定,及时做好分流转送工作,做到不包揽,不越位;对于违纪问题与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件,认真分析,认真甄别,对反映违纪问题线索具体的,认真受理并调查处理,做到线索不流失,职责不错位,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把好审结关,确保信访办结质量。统一流程,用“一图四表”规范信访报结件的办理。对交办的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件,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初核,按时上报查结结果。交办报结件附《县纪委交办信访件初核情况登记表》,报结件的调查结果需县纪委相关科室审核后签字方可通过。对要求上报结果的信访件,县纪委要求相关科室如纪检室、党风室、信访室相关负责人对上报的初核报告认真审核,查阅相关调查笔录和书证材料,对查办不彻底的信访件发回补充调查,确保信访件办理质量。

把好回访关,力求减少重复信访件。重视实名举报件的办理,对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不再下转,坚持自办。特别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件,调查中不断与举报人沟通,做到实名举报必反馈。重视信访查办结果的运用,对信访件反映属实的共性问题,先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使用专项检查、农村低保户动态管理专项检查等,有效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降低了信访量。(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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