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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纪检人的“幸福”

时间:2017-05-22 14:5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清风苑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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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伴2013年的养老保险是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缴纳的,当时交给了村里的干部,让他帮助缴纳,可是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上面,显示我和老伴2013年的养老保险每人只有100元,剩余的1800元我想让你们帮我查查在哪里”。一位60多岁头发花白的老人来到了我的办公室。他刚开始有点激动,我给他倒了杯水,和他聊了一段家常后,他慢慢平静下来,开始把反映的事情娓娓道来。在听到老董反映的问题后,第一次“当家”的我,也不禁紧张起来,一是我以前没有独立经办过此类事情,二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能有丝毫马虎。我留下老董的基本信息和电话号码后,让他先回去,并告知他手机保持畅通,我会随时和他联系。

老董走后,我马上向纪委书记汇报。他在电话中详细指导我如何核实、收集证据以及怎样与村干部谈话等步骤和方法。在他的指导下,我和镇里的一位纪委委员顺利完成了这个案件的审查。

原来,老董的老伴把他们俩人2013年的养老保险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交给村里的干部单某去缴纳,单某又交给了村里的养老保险协理员也是村委委员尉某去缴纳。尉某擅自将老董夫妇的养老保险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缴纳,剩下的1800元被尉某用于个人开支。最终尉某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老董的1800元养老保险金也被收缴了上来。

在我通知老董来到镇纪委,把钱交到他手上的时候,老董有点激动,声音颤抖地说:“哎,我的事情找到你们纪委真是找对路了,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把俺的血汗钱要了回来!刚开始看你是个小丫头,还真担心你不能把我的事情办好嘞!”听了老董的话,我笑了笑说:“大爷,放心吧,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他说:“我要回家了,赶快把这个消息告诉我老伴”。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突然感觉很幸福,很有成就感,因为我履行了纪检干部应尽的职责,为群众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

纪委书记回来后,问我对第一次开展纪律审查有什么感触,我说:“感觉到了自己作为纪检干部身上沉甸甸的责任!”他说:“我以前给你讲的案例,就是想让你知道,我们是基层的纪检干部,要找准职责定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听了纪委书记的这番话,我突然感觉自己的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也更为自己有幸成为一名纪检干部感到幸福。(砀山县朱楼镇纪委 黄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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