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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对两起损害生态环境问题所涉及23名党政干部进行问责

时间:2017-05-13 10: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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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无为县牛岭矿业有限公司和牌楼石料有限公司损害生态环境,涉及的相关政府及部门存在环境保护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线索,芜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察局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对23名党政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了问责。

1、繁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搬迁技改项目立项把关不严,未批先建,规划选址不当,造成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经查,繁昌县原经委、原规划局在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繁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时任分管副县长张天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繁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荻港镇党委书记、时任县规划局局长汪金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无为县牛岭矿业有限公司、牌楼石料有限责任公司采石、运输造成扬尘及交通噪声污染,生态环境严重破坏问题。经查,无为县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国土局等部门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不力,监管不严。无为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鲁先贵因对分管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监管失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繁昌县纪委,无为县纪委、监察局和市公路局,对上述两起损害生态环境问题所涉及的其他20名科级及以下党政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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