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舒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三转”, 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动辄则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营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织密制度笼子,压实“两个责任”。制定《中共舒城县委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要点》,印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县直单位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通知》,出台《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乡镇(开发区)纪检监察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积分制考核内容,认真落实月积分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制定规范问责操作流程等,进一步压实党委(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
紧盯“四风”不放,强化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组织对全县各大饭店、商场、娱乐场所、各交通要道口、旅游景区开展明察暗访3次,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购赠节礼等违规问题,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3例,“四风”问题12例,问责5例,其中党组织2个、党员领导干部3人。
突出监督重点,开展扶贫巡察。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开展监督执纪,制定巡察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年内将开展3次扶贫专项巡察,至2018年完成对全县所有贫困村的专项巡察。目前,今年首轮专项巡察已完成对全县4个乡镇8个重点建档立卡贫困村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1-3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0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71件,立案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6人、组织处理7人,免于纪律处分14人。采用通报批评、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处理22人(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践行“四种形态”,按“第一种形态”处理43人(次),占比为43.4%;按“第二种形态”处理45人(次),占比为45.5%;按“第三种形态”处理3人(次),占比为3%;按“第四种形态”处理8人,占比为8.1%,收到了良好的震慑警示效应。(六安市纪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