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维护纪律严肃性,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皖纪发〔2017〕1号)精神,4月上旬,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对13家综合监督单位纪律处分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单位给予党员、监察对象的纪律处理执行程序是否合规,对年度考核、职级及工资的影响是否执行到位。经查,自2010年以来,省政府办公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信访局和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5家综合监督单位有17名工作人员分别受到党政纪处分(不含省管干部),纪律处分执行工作已全部按规定落实到位。(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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