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图解】安徽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之一·问责情形:党的领导弱化

时间:2017-04-11 16:5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图解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印发《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问责情形中党的领导弱化这一大类分为7种具体情形。这里对这7种具体情形进行图解。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