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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严把第一关一季度“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同比增长56%

时间:2017-04-19 20:4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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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精准实行谈话函询,严把纪律第一道关口,今年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79件,涉及89人,同比增长56%。

该市从线索处置入手,严格线索分类处置,加强线索统一管理,制定《市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规范谈话函询流程制度,对反映问题较为笼统、不具备可查性或难以查证的问题线索,及时启动谈话函询程序,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对反映问题具有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可能构成违纪的线索,启动初步核实程序。同时,要求被反映人在单位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作出说明,以强化谈话函询成果运用,起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

在加强市管党员干部线索处置的同时,各县区也积极探索运用第一种形态,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固镇县纪委出台《县管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严把处置、程序、质量三关,明确什么问题需要谈,由谁负责怎么谈,谈话质量如何审,规范谈话函询,确保谈出内容,函出效果。怀远县制定谈话函询预警机制,细化谈话函询范围内容,将预警谈话分为提醒、告诫、纠错三类,明确反映党员干部的一般性问题,轻微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关口把得牢,尺度不能松。该市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以纪律为尺子,区分不同情况,保持力度节奏,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职务调整、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履行党内监督职责,防止出现“第一种形态代替后三种形态”的倾向。对轻微违纪受到轻处分的人员,积极开展针对性谈话谈心,帮助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违纪行为,端正态度,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对严重违纪受到重处分的人员需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积极协调落实。一季度,利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0人,占比36%;利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6人,占比8%;第四种形态处理21人,占比11%。(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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