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纪委监察局针对新形势下执纪审理工作“队伍力量弱、基层业务弱、立卷归档慢、四种形态把握难”等问题,通过在分片协审、定性衡量、审核把关、指导培训、监督检查上转方式,取得“五个转变”新成效。
转分片协审方式,变“程序慢”到“节奏快”。结合基层实际,优化办案资源,将全区24个乡镇街道和28个区直单位纪检组织分片划为4个办案协作区。通过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全程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快查快审快结案件。对区域内疑难复杂、查处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实行协作查办、联片协审或提级审理,有效整合了办案资源,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数量和办案效率。近一年全区党政纪处分案件立案数、结案数较上年分别了增长139%和138%。
转尺度衡量方式,变“盯违法”为“盯违纪”。审理方式从“以法律为底线”回归到“以纪律为尺子”,聚集审理违纪问题,无论事实证据审核、违纪类型划分,还是定性分析把关、处理意见落实,都体现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并用纪言纪语描述违纪事实,体现党纪特色。如在审理水阳镇某村委会副主任、原村会计梅某某违纪案中,纪检监察室已查清梅某某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私设“小金库”两项违纪事实,对其涉嫌职务侵占犯罪问题,因取证难度较大,作为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审理部门快审快结已查清的违纪问题,并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转审核把关方式,变“求数量”为“重质量”。树立“时间服从质量”的理念,充分发挥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敢于坚持原则,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五关”。树立“查”“审”协作配合的理念,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调查人员的沟通交流,推动查审双方协作配合,共同为案件质量负责,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对需要补证的,或与纪检监察室联合补证,或由审理室自行补证。加强“乡案县审”工作,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集体研究处理决定前、正式处分决定下达前、案件装订归档前,一律携带案卷材料到案件审理室进行书面协审,切实提高基层案件质量。
转指导培训方式,变“业务弱”到“能力强”。加强点对点指导,出台了《关于选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挂职培训的暂行办法》,分期分批共选调15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到委局挂职锻炼培训,从初核、立案、侦查、审理、定性和装卷等环节入手,积累查办案件的实战经验。2016年以来,举办3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开展专题讲座5次。将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流程图、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四种类型的报告以及处分决定、各类案件卷宗目录等制作成模版,印发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参考。定期分片召开查办案件和联片协审工作会议,逐一点评各片区工作的亮点、弱点和改进的重点,有效推进基层办案工作短平快、高质效。
转监督检查方式,变“突击式”为“常态化”。制发《关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区纪律处分执行工作。2016年下半年组织开展2013 -2015年全区纪律处分执行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受党政纪处分人员258人。对在检查中发现执行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分类造册,限期整改。共整改纠正问题33个,退回各类违规发放资金66516.28元。加强对处分决定落实的常态化监督,认真执行落实情况报告机制,实行“一案一跟踪”,杜绝纪律“白条”,保证纪律处分在“最后一公里”执行到位,有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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