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南陵县纪委通过抓实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三述”,促监督责任落实。
述责强责任担当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纪委(纪检组)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三转”是否落实到位,工作中是否存在越位、错位现象,遇到矛盾突出的问题有畏难情绪。通过述责,纪检监察干部认识到站在时代的风口浪尖,必须要有强烈的担当精神,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以责无旁贷、义无反顾的精神履行好监督职责,真正将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起来。
述职提工作水平
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围绕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等职责进行述职,总结回顾了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突出亮点,也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通过述职促进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之间的横向比较,相互借鉴,总结不足,比学赶超,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述廉严自律要求
正人必要先正己,要求干部职工遵守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带头遵守并坚决做到。县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把“手电筒”照向自己,主动汇报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配偶、子女从业及家庭拥有房产情况,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觉接受检验。纪检监察干部意识到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诸多考验,通过公开述廉能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必须时刻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绷紧“廉政弦”,严防“灯下黑”。(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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