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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2016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41起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3人

时间:2017-02-02 17: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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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阜阳市纪检监察机关驰而不息狠抓作风建设,紧盯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创新监督执纪方式,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1起,处理党员、干部2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93人。

一年来,每到重要节点,阜阳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开设监督举报曝光专区、构建“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渠道等方式,发信号、明纪律、强警示。市纪委在《阜阳日报》开设“‘纪律先生’在身边”专栏,每两周设置一个问题,全年共刊发20期,“点对点”地明规释纪。

2016年,阜阳市紧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借力“大数据”,采取车辆通行记录“痕迹倒查”,让公车私用无所遁形;“探头式”巡察、“点穴式”暗访,对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账目倒查”、公款购买购物卡“发票倒查”,揭开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的“神秘盖头”;掀开礼品礼金的“电子外衣”,让“微信红包”等“送礼神器”原形毕露;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挺纪于前、抓早抓小,一寸不让、动辄则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1起,处理23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93人。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突出,分别为33起、24起,占问题总数的23.40%、17.02%;其次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均为20起,占问题总数的14.18%。与2015年相比,2016年查处问题数、处理人数、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分别是同期的110.16%、104.98%、178.70%。全市共发通报54期,其中,市本级发通报9期,通报问题40起,公开曝光69人,并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站等平台,全方位提升通报曝光的政治、社会和纪律效果。6月,界首市靳寨粮站副站长张宾在夏粮收购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卖粮人“微信红包”、现金及其他物品,违规收购“关系粮”“人情粮”,被移送司法处理,包括该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等多人被追责。

去年,阜阳市深入开展“4+4”专项整治,全年共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153人,因“酒桌办公”,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同时,坚持破立结合,市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和《县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试行)》及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起作风建设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及考评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阜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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