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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1773件 前两种形态占比82%

时间:2017-02-15 21:0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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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蚌埠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将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惩处覆盖到全体党员,最大限度地正“歪树”、拔“烂树”、护“森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75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773件,立案1296件,处分党员干部1362人,其中采取第一、二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占总处置数的82.2%。

紧盯小节“正歪树”

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突出第一种形态运用,对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以及轻微违纪问题,通过信访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消除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组织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建立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每年制定计划开展约谈活动,开展谈话提醒。据统计,201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681人采取谈话函询了结、“面对面”初步核实了结、诫勉谈话等“红脸出汗”措施;给予1003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等纪律轻处分和组织调整。

持续高压“挖烂树”

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等问题,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违纪问题,对涉嫌严重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在打老虎的同时,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县区、乡镇纪委的主要任务,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督办工作,突出对精准扶贫领域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现象的监督。2016年给予173人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对192人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司法机关判决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扎紧栅栏“护森林”

按照系统、务实、管用的原则,完善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八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强化对执纪审查工作的过程管控,坚持从信访、线索处置、审理各个环节健全完善制度,查漏补缺,实现执纪审查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在问责工作深入开展的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规范了问责的情形和方式,确立了问责的常态化、规范化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县区和市直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并开展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对工作不力的7家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予以严肃约谈,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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