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怀远县针对基层“微腐败”特点,把村(居)干部“优亲厚友”问题作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开展专项行动,在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的同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目前已查处村(居)干部“优亲厚友”问题12起,涉及金额近45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21人。
由县委牵头整合组织、纪委、政研、督查和监察、审计、扶贫等9个部门力量成立9个专项督查组,重点整治涉农补贴发放、农村危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低保社保医保农保、救济救助、村(居)后备干部推荐培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6大类33个具体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实现目标、任务、责任“三落实”,并逐级签订责任清单。
各督查组围绕村(居)务公开、村(居)监委会工作开展、村级事务落实和村(居)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整治等重点领域,全面审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在申报、审查环节是否存在监管缺失、监管盲区。结合专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完善流程和监管措施。对全县1600户农村危房改造、70户村(居)干部近亲属低保、1264户贫困户住房档案进行数据分析与监控,并根据排查情况分析研究。
注重边查边改,标本兼治,发现问题及时根据不同性质进行相应处置,目前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7次,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74人次,通报问题5起。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扎紧制度笼子,制定出台《2016年度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细化审批流程,规避了农保、医保、低保等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和危房改造工作中程序操作不规范等问题。(蚌埠市纪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