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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制定厅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纪委驻省环保厅纪检组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对厅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旨在通过加强日常监督,促进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杜绝违规决策行为。

围绕“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开展“三查两听五看”。一是查规章制度,看是否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和内容清单。二是查会议记录,看是否程序规范。重点了解掌握参会人数是否符合要求;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是否充分;主要负责人能否执行末位表态制;是否存在走过场或少数人说了算现象等。三是查原始材料,看会议准备是否充分。会前是否经过充分酝酿和走群众路线,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项目的立项或招投标是否深入调查研究、有无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工作环节。四是听干部职工意见,看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满意度。主要是听取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群众代表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集体决策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五是听相关部门意见,看相关职能部门的评价意见。主要是听取厅机关相关处室对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遵循科学、民主、依法、效率原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驻厅纪检组全面了解掌握各厅属事业单位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着力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要求整改,并向驻在部门党组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或按要求整改不力的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开展提醒、警示约谈;对发现严重违纪问题的,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同时,将执行情况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调整使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驻省环保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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