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前移监督关口,提高监督实效,驻省环保厅纪检组探索出台了《关于建立接近退休年龄处级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旨在防止领导干部在退休前夕违规用权。
该《意见》将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距离退休年龄2年的处级干部纳入廉政谈话范围,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廉政谈话的内容不仅从思想认识、工作态度、履职尽责、秉公用权、自我约束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还对退休后经商办企业、学会协会兼职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退休后仍然依法依纪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
今年以来,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已先后对6名临近退休处级干部开展了廉政谈话,达到了“早教育、早提醒、早预防”的目的。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谈话,了解关心临近退休处级干部的内心想法,及时给予正面引导和提醒教育,着力防范环保系统领导干部产生“58岁现象”。(驻省环保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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