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党委决定,自2017年4月起,在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排查廉洁风险、整治突出问题、查究违法违纪、树立清风正气”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排、整、查、树”专项治理)。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推进全省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强化标本兼治,坚决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发生,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排、整、查、树”专项治理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从执法办案、管理服务、财物管理、纪律作风、其他重点等五个方面全面排查廉洁风险和重点整治突出问题,把握“六个重点”、“六个从严”,牢牢盯住廉洁风险和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制约,强化追责问责,认真排查一批廉洁风险、梳理一批突出问题、查纠一批违纪案件,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最大限度地铲除廉洁风险和突出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树立全省公安机关清风正气的新常态。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省厅成立了“排、整、查、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副省长、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李建中同志任组长;驻厅纪检组长、厅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王迎春,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丁芙蓉任副组长;厅大监督格局纪检监督、法制、人事、审计、督察、机关纪委、警务保障、信访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全力组织协调、督察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全省各市、县公安机关及各部门、各警种要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共同发力、统筹兼顾,省厅要进一步加强督导,全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实现“思想认识显著提升、廉政风险全面排查、突出问题有效整治、违纪案件严肃查究、机制制度更加完善、清风正气蔚然成风”的目标。(驻省公安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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