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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清明莫忘“清明”

时间:2017-03-31 18:0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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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提及清明,唐代诗人杜牧的这首诗便会浮现于脑海之中。

《岁时百问》有云:“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在中国传统“二十四节气”中,清明是唯一一个既是节气又是节日的日子。清明时节,阳气上升,万物齐巽,此时融入自然世界,刚正之气油然而生,清明之风拂面而来。

“清明”本身也是一个美好的词汇,是我们中华民族不可或缺的精神慰藉和文化传承。从字义上解读:“清”即清正廉洁、洁身自爱;“明”即明辨是非、公私分明。从节日起源来看,清明也有晋文公因纪念忠义之士介子推而设立之说。

相传,介子推忠心护主,在晋文公流亡时曾割股献食,后文公复位时,他主动辞官归隐山林。为感谢介子推,文公亲自前往其住处邀其出山辅佐,他却不为所动,躲进深山。文公命人放火烧山逼介子推出山,结果介子推仍然不出,烧死山中,只留下一首血诗:“割肉奉君尽丹心,但愿主公常清明。柳下作鬼终不见,强似伴君作谏臣。倘若主公心有我,忆我之时常自省。臣在九泉心无愧,勤政清明复清明。”

晋文公以此作为鞭策自己清廉执政、励精图治的座右铭,在位期间,晋国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为纪念介子推,晋文公便把介子推忌日命名为“寒食节”,后演化为清明节。传说虽然无从考证,但是其传递的清明、清廉之意却道出了民愿心声,彰显了世道人心。

清明是传统佳节,传承着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优秀美德和文化认同。近年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祭祀、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正之风浸染了节日文化,侵蚀了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与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的传统美德背道而驰。清明时节不清廉,不仅让先人蒙羞,损害了干部自身形象,而且还败坏了党风政风,带坏了社会风气,让饱含浓郁文化内涵的传统佳节走了样、变了味。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过好廉关,确非易事!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起来也并不容易。这就要求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每逢佳节倍思“廉”,带头遵规守纪、移风易俗,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摒弃旧俗陋习、远离低级趣味,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和引领者,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兴家风、淳民风、正社风。

岁岁清明,今又清明。清明时节,惟愿党风政风更清,社风民风更淳,万物更加洁净而清明!(灵璧县纪委宣传部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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