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好与非公企业“亲”而不“清”、“清”而不“亲”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日前,桐城市纪委出台政商交往“十要十不要”,为政商交往划出“底线”。
要积极有为,不要推诿懈怠。要积极搭建平台,为非公企业创新发展创造条件,不要推诿卸责。
要勇于担当,不要畏难塞责。要主动担当,精准定位,善于同非公企业打交道,不要违规违纪;要勇于创新,对非公企业遇到的难题、“头痛”事,要迎难而上,不要“推”。
要公开透明,不要掖策藏政。要全面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非公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不要有所保留,不要暗箱操作。
要公平公正,不要亲疏远近。要公正平等地对待公有企业和非公企业,不要内外有别。
要严谨履职,不要滥用职权。要认真履职尽责,不要高高在上,在法治之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搞权力寻租。
要亲切热情,不要怠慢生硬。要热情接待非公企业办事人员,不要脸难看、门难进;要在办证、办事及用水、用电等服务方面高效快捷,不要怠慢生硬。
要真诚坦荡,不要杂念私心。要坦坦荡荡与非公企业交往,不要夹杂私心,谋取私利。
要遵规守纪,不要为官乱为。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勤政廉政,不要懒政怠政,更不能吃拿卡要、为官乱为。
要彼此清白,不要相互勾结。要光明正大来往,有沟通无勾搭,不要相互勾结。
要交往有度,不要触规失德。要有底线思维、规矩意识,守住道德底线,不要触规失德。(安庆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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