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对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聘用驾驶员王业胜予以辞退,收缴违纪加油款2665.51元,追缴违规使用公车油料费、损耗费3000元;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张元友行政警告处分。”
“公家的燃油姓‘公’,岂能为己所用;履职不力,管理不严,这个主任受处分也不亏。”春节前五河县纪委下发的典型案例通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反响强烈。
2016年12月底,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公车管理不严,公务加油卡管理混乱的问题后,立即安排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查。
经调阅该单位加油卡使用记录,一条加油卡使用记录信息引起了调查人员的关注,在相隔仅仅15分钟加油2次,合计115升。
同一天,仅隔15分钟加油2次,都是把油箱加满。“一般轿车油箱最多能加60升油,加满最少能跑400公里,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加油如此之多,肯定有问题。”
经过询问该中心主任加油卡管理使用情况后得知,该单位公车加油一般都是驾驶员独自去,而且每次加过油之后加油卡也不能及时归还。“驾驶员一定是利用其保存加油卡的便利‘揩油’”,办案人员下意识的发现问题重点在哪了。经过详细调查取证,驾驶员不得不在铁证面前低头供述,“每次给单位公车加油之后,油卡便放在我身上,我觉得偶尔用用也不会被发现,便心存侥幸的为我私家车加油12次454升。”
除了偷偷加油之外,经过调阅县交警管理部门监控信息,还发现驾驶员多次使用单位公车办私事。张元友作为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主任,因对加油卡疏于管理,在节假日期间公车监管不到位,管理制度流于形式,被县监察局严肃问责。
“作风无小事,永远在路上,只有真正做到失责必问,才能警醒领导干部牢记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五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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