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纪委创新工作思路,按照实名举报“优先办理、及时反馈”的原则,以规范实名举报反馈内容、时间、方式、程序为突破口,确保信访举报调查处理到位、反馈准确高效透明,有效提高信访举报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近两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实名举报76件,反馈率达100%,满意度达90%以上。
反馈时间突出及时
强化时限意识,对每一件实名举报认真落实受理、办理和结果三次反馈,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与举报人保持联系,时刻畅通信息渠道。在接受实名举报7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作出程序性答复,告知是否受理及依据、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办理时限、举报人权利义务等事项;办理过程中,阶段性告知办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束7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反馈内容突出全面
除对被举报人个人隐私、有关党政组织研究处理决定过程、证人证言等不宜公开的内容严格保密外,承办单位将实名举报问题的受理情况、办理进展、调查处理结果和政策依据反馈给举报人,并征询举报人的意见建议,尽可能获取更多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对反馈不满意件,实名举报人意见建议较为具体的,及时组织复查复核,并将复查复核结果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再次反馈。2015年以来,通过反馈挖掘问题线索11起。
反馈方式突出灵活
实名举报,通常采取以当面反馈方式为主、电话反馈等其他反馈方式为辅的形式,与实名举报人面对面交谈,特别对举报问题经调查核实,与事实出入较大或不存在的,向举报人详细反馈调查情况,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于群众联名举报或影响较大的信访举报,可通过召开该单位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或联名举报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形式通报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切实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预防和减少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发生。
反馈程序突出规范
明确县纪委信访室具体负责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的落实。本委调查的,由承办纪检监察室进行反馈,信访室派员参加;向下级转交办的,信访室建立台账动态跟踪检查反馈情况。承办单位根据实名举报的问题类别、涉及人员、违纪事实、政策依据等拟定反馈方案,报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反馈。反馈过程中,听取举报人意见建议,对调查结果不满意的,仔细询问不满意的内容,征询有无新线索,认真做好反馈记录;对因个人诉求不满意调查结果的,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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