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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实现首轮县级巡察“全覆盖”

时间:2017-01-22 08:5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预防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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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寨县被安徽省确定为全省县级纪检体制改革试点县。在省委、市委和省、市纪委的支持指导下,该县紧抓改革机遇,以强劲的动力和高涨的激情,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载体,积极探索建立县级巡察工作制度。截至2016年12月底,全面完成对23个乡镇和68个县直单位的巡察,实现了首轮县级巡察“全覆盖”。

坚持高位推动。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汇报。成立了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组建了四个县委巡察组,成立了县委巡察办公室,均为正科级机构,明确编制15名。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委的高位推动为巡察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坚持顶真碰硬。“巡察是苦活、累活”。县级巡察面临的不是亲戚、朋友就是同事,工作开展难,局面打开难,线索摸排难,问题查找难。“打铁还需自身硬”,县委择优4名敢于顶针碰硬、勇于担当的正科级纪检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同时县委还选调4名优秀年轻干部,挂任巡察组组长助理,并建立了县委巡察人才库。巡察人员敢于顶真碰硬为做好巡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问题导向。以“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为失职,发现问题没客观如实报告为渎职”为原则,以精准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监督问题解决作为巡察的生命力。聚焦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积极回应基层群众诉求,重点盯住管钱、管事、管项目等涉及民生事业的权重部门、乡镇和站所主要负责人、问题反映较多的村干部,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雁过拔毛、简单粗暴,在征地拆迁、惠农补贴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截留、挪用套取各种专项资金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惩“微腐败”,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

坚持问题整改。制定完善整改问责制度,落实县委对“整改不重视、不落实、态度不端正、有抵触情绪的单位负责人,由巡察组提出人员免职建议,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立即采取问责或组织处理措施”的要求,确保真整改、“不贰过”。对个性问题责令单位立行立改,并举一反三;对突出的共性问题一个部门一个部门、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改革创新。先后出台了《金寨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把巡察监督的指导方针和成熟经验固化为制度,见常态,求长效,抓规范。制订分年度巡察计划,采取巡察“一托N”、汇报“N合一”模式,稳步推进巡察工作。坚持不断探索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双线出击”的新路子,不断提高直击问题的精准度。建立巡察和审计协作共享机制,实现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与村级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常规巡察与单位离任审计交叉进行,资源共享,增强巡察准确定位、精准发现能力。

通过实现首轮县级巡察“全覆盖”,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八项规定”精神得到有效落实,巡察较好地发挥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作用。(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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