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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跑风漏气泄密 知纪违纪被查

时间:2017-01-03 17: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以案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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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主任在监督执纪、维护纪律尊严之余,本应做学纪知纪、遵纪守纪的模范,却明知故犯、知纪违纪,泄露巡察工作内容,逾越党纪红线,这既让我们感到意外、也感到痛心。”近日,谈起安徽省滁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监察室主任宋华连的违纪问题,宋华连所在支部的其他同志如是说。

宋华连1993年参加工作,1996年入党,历任滁州市人口计生委法制和奖扶科副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科技科科长。2015年9月,任市监察局派驻市卫计委监察室主任。宋华连当上监察室主任仅1年就因泄露巡察工作内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纪检监察岗位。

配合巡察 心生歪念

2016年6月至7月,滁州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滁州市卫计委开展专项巡察,宋华连被确定为联络员,主要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到巡察组谈话,配合巡察组到有关单位了解核实情况等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原市卫生局在发放民生工程非医疗设备过程中存在数量、型号不一致的情况,决定对此进行核查。宋华连配合巡察组先后到明光市、天长市、凤阳县等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核查。工作中,他得知巡察组正在核查的情况与市卫计委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宋某某有关。

得知这一情况后,宋华连打起了“小算盘”:“我和宋某某虽无深交,但他也算市卫计委的同事,他要是因此事被组织处理对市卫计委也不好。再说,宋某某是该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副县级领导干部,要是我将知道的情况和他一说,说不定能和他处好关系,方便日后找他帮忙。”

机关算尽 误人误己

私心杂念一起,宋华连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荒唐想法,他忘了自己的身份,忘了“不准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规定,在明知违纪的情况下,仍决定将掌握的情况透露给宋某某。

为了在告知宋某某的同时,又保证自己的“安全”,宋华连颇费了一番心思。

2016年6月的一天晚上,宋华连与朋友任某等在外吃饭,当晚7时许,宋华连决定约宋某某见面。因害怕用自己的手机给宋某某打电话不安全,宋华连就对任某谎称自己手机没电,让任某用手机给宋某某打电话,约他见面,并让任某对宋某某说是市卫计委的一个朋友约他,有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他。

当晚10时许,宋华连与宋某某在市区湖心路一小区门口见面,将巡察组掌握的有关情况透露给了宋某某。

组织查处 咎由自取

违纪必受处。宋华连作为一名监察室主任,对党的纪律比一般人更熟悉,然而他却意志不坚、立场不稳、公心不存,将掌握的巡察工作内容作为讨好他人的筹码,擅自对他人泄露,影响恶劣。宋华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完全是其咎由自取。

接受审查期间,宋华连作出了深刻检查,他认识到自己违纪的原因在于“思想觉悟、政治觉悟、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重滑坡”,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干扰了市委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损害了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给队伍抹了黑”。

“纪检监察干部有使命更要有担当。”滁州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说,“党员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在遵守纪律方面没有特权、毫无例外,对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从严管理,对以权谋私、知纪违纪的,无论是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要做忠诚于党的事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人。”(滁州市纪委 江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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