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接下来我会继续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与厚爱。”日前,在桐城市公安局召开的澄清正名现场会上,一名受到不实举报的民警激动表示。
近年来,桐城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澄清正名作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重要抓手,持续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结果运用,鲜明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2026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已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加强机制引领。坚持从规范操作指引、责任分工落实、跟踪督导检查3个方面同步推进,编制《桐城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处置操作指引》,配套制作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图。按照分级负责、谁承办谁澄清的原则,明确承办部门以及信访室、案管室、审理室职责,落实月汇总、季通报制度,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落地见效。
严格规范流程。完善全链条规范化操作流程,把“是否开展澄清正名”作为检举控告办结的前置环节,对核查认定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确有必要澄清的,按程序启动澄清正名。对被举报人主动提出申请的,经信访室登记—承办部门研究—审理室审核—委主要领导审批后,“量身”制定澄清正名工作方案,灵活采用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公开通报等方式,为被检举控告人消除影响。
注重结果运用。澄清正名结束后,及时将审批手续、澄清函、相关记录等材料及时存入干部廉政档案,避免党员干部因受到诬告陷害影响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常态化做好回访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形式,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信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健全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大跟踪回访力度,切实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净化干事创业环境。”桐城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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