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泾县:监督推动管好村集体“家底”

时间:2026-08-03 10: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工作动态     编辑:何伟
【字体: 】      打印

“这份租赁合同已经到期,资产是否收回?租金有没有按约定入账?”近日,在泾县榔桥镇白华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督检查时,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照资产台账和租赁合同逐项核验,并现场查看资产实际使用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围绕资产、合同、项目开展清查,重点关注账实不符、合同到期未及时处置、租金未按约定收缴、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

摸清家底是规范管理的第一步。县纪委监委推动建立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债权、债务和项目6项清查台账,通过查阅账册、比对合同、实地盘点等方式,登记清楚资产名称、坐落位置、使用状态、承租主体和合同期限等情况。指导各乡镇及时完善帮扶资产移交工作,督促镇村将确权到村的帮扶资产信息及时录入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今年以来,已排查发现问题8个,完成整改7个。

同时,县纪委监委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逐项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办理时限。对租金拖欠的及时催缴,对到期合同依法依规重新处置,对账目登记不完整的补充完善,对长期闲置的资产研究盘活办法,并紧盯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防止清查结束后问题依然留在账面上。

针对部分村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收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县纪委监委还推行“组账村管”,由村级统一规范记账、分组核算,并将资金收支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乡镇纪委通过查看账簿、抽查票据、走访群众等方式,加强对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让集体每一笔收入、每一项支出都有据可查。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群众共同的家底,既要摸得清,更要管得住、用得好。”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跟踪问题整改和资产使用情况,推动完善日常管理、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宣城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