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函已收悉,经查,该同志受到党纪处分,尚处于处分影响期内,建议暂缓对其提拔使用。”近期,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收到区委组织部征求某区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的来函后,经过联审严查,如实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烈山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不断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有力保障。
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工作流程,采取“归口管理、科室联审、统一回复”的方式,具体由党风政风监督室把关受理,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业务科室联合审查,重点围绕被征求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进行“会诊”,综合考量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情况,深入分析研判,提出廉政审核建议,经分管领导以及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后,如实出具廉政审查情况的复函,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24年以来,烈山区纪委监委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558余人次,对18人提出否定或暂缓使用意见。
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烈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严把政治关,对政治上不合格或廉洁上有硬伤的干部坚决否决。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处分影响期已满且表现优秀的干部,及时提出不影响使用的建议,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清障开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2024年以来,烈山区纪委监委为2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分析研判,严格把好关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烈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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