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环境整治报销附件中合同签订方和收款方不一致,且挖掘机租赁单价高于市场价……”日前,颍上县委第三巡察组在陈桥镇开展常规巡察期间,该镇支付的一笔环境整治租赁挖掘机费用引起了巡察组人员的注意。巡察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实地走访查看相关账目,一组找当事人了解情况。
经巡察组深入了解,陈某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挖掘机租赁费用6240元并用于个人开支。巡察组会商研判后,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最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道路提升改造、农田水利等村级小微工程逐步增多。”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尹强介绍,这类工程面广量大,管理松,造价小,看似不起眼,但极易滋生“微腐败”,针对该问题巡察组成立专项小组深入了解,加强对惠民利民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近年来,颍上县委巡察机构把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镇村两级巡察监督重点,在“四个聚焦”政治监督指标的基础上,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小微工程、村级发展资金管理等问题列入巡察监督范围,细化完善15个方面86条具体内容,有效提高巡察监督的精准性、针对性。
同时,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明确巡察与审查调查对接衔接机制,按照优先办理原则,建立问题线索专项处置台账,专人负责登记、编录,通过系统数据查阅、统计,对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及时提醒督促,限时流转办结,确保问题线索高效流转处置,充分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据悉,十四届县委以来,颍上县委巡察共发现问题6907个,移交问题线索164个,立案查处59件,党纪政务处分58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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