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司给我补缴了16471.15元的社会保险费,真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缴上了,太感谢了!”罗女士向回访的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日前,罗女士通过电话向社保中心反映,原工作单位泗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一直未给其缴纳社保,希望能帮助督促原单位缴纳社保费用。针对罗女士诉求,泗县纪委监委立即安排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县人社局和社保中心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调查核实。一方面积极与罗女士沟通,查阅其收入台账;另一方面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酒店,对其在职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账册、记账凭证及工资发放表等相关材料进行稽核,认定罗女士反映问题属实。在调查组的多次沟通协调及督促下,该酒店如数缴纳拖欠的社保费用。
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泗县纪委监委紧盯参保登记、审批和待遇发放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严查伪造篡改参保记录和虚报冒领等问题。针对群众参保意识不强的情况,督促县社保中心走进企业、社区、集市,走进群众身边持续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零距离解读参保缴费政策。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全面参与推动优化稽核方案、增强稽核合力,有序对参保单位提供的人员花名册进行书面和实地稽核,摸清摸准职工底数和工资基数,对漏报、瞒报人员和工资基数的企业,除按规定补缴本金外,加收滞纳金。
同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12345”和社保中心等平台接到的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迅速研判和处置,第一时间维护好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解决后,县纪委监委联合行政处罚部门依法对责任人予以处罚和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的震慑,坚决纠正、杜绝企业少报、漏报参保职工和少缴、欠缴社保费等现象。
“下一步,我们会持续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的监督网,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解决好关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力量,让社会保障更有保障,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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