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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在行动】宿州埇桥:“阳光”照亮小微工程 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时间:2024-09-20 08:3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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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蝇虫乱飞、污水横流的公厕,现在改造并加强管护后,干净又卫生,彻底解决了我们日常生活的糟心事,很开心……”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督查组监督回访时,灰古镇李桥村村民尹先生满意地说。

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聚焦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护航打造村级“阳光工程”,切实守护好群众身边的利益,助力乡村振兴。

“我们一方面激活村级监督‘神经末梢’,从议事程序、招投标、现场施工、工程质量验收等环节开展全覆盖全过程的‘一线贴身监督’;另一方面强化村集体‘三资’、村级项目信息公开公示,以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推动小微工程建设廉洁高效。”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坚持多管齐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镇村小微工程项目情况进行摸排梳理,紧盯农村道路桥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家书屋文化广场修建、农村改厕等重点领域,聚焦“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加强对“小微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突击检查,督促项目实施方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村级“小微工程”项目规范实施。经过两轮摸排,全区小微项目建设领域存在问题5个,正在积极整改中。

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问题频发、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坚持抓本治源,结合督查情况,总结梳理村级小微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点,督促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厘清职责权限,制定实施细则,着力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微腐败”发生。

“我们将不断擦亮监督‘探头’,找准监督‘靶心’,对村级小微工程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挖‘病灶’与开‘良方’一体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微腐败’发生,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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