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席参加县(市、区)党委研究巡察工作专题会议,是我省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目的在于压紧压实区县党委主体责任,规范指导区县巡察工作,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这是在休宁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市委巡察机构派员列席人员向会议作出的说明。
8月14日,黄山市委巡察办首次派员列席参加了休宁县委书记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会议,全过程纪实了解专题会议程序、内容和效果。会上,列席人员只说明来意、只听取会议,不作点评、不发表意见。会后,针对会议研究过程、研究内容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梳理,以建议形式及时向县委进行书面反馈。
反馈建议指出,休宁县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县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探索建立书记专题会议直接听取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机制,更加全面翔实了解掌握重点问题,有利于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值得进一步规范总结,形成经验推广。
同时指出,书记点人点事要进一步紧扣职能职责、突出重点、精准到位、见事具体,少点“久久为功”类或界于“久久为功”与“具体问题”之间的问题,多点“具体问题”,让整改有压力、工作有推动、群众有感受;巡察报告要进一步严格把关、提升质量,特别是综合情况报告问题归集要合理、重点问题要突出、分层分类提出意见建议;问题线索要充分分析研判,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准确定性,匹配合适类别;“一把手”专题材料要聚焦个人责任反映问题,写准写实。
“派员列席县(市、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现处于摸索阶段。我们将不断探索、积累经验,以此为载体,拓展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常态化指导推动区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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