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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严、实、紧”三字诀推动巡察整改评估见实效

时间:2024-08-01 16:4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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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问题追责问责不到位、有的整改成效与整改措施不完全对应、有的问题整改成效支撑材料不全......”近日,黟县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就巡察整改评估情况向有关单位反馈。

十五届县委以来,该县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严、实、紧”要求,持续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标准从“严”,量化指标体系。修订巡察整改评估办法,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实行减分制评估,坚持量化分析,确定3个方面28项具体评分指标、逐项赋分,并按分值划分“好”“较好”“差”3个评估等次。设置“一票否决”事项7项、加分项目2项,进一步突出整改实效。十五届县委以来已完成41家单位的巡察整改评估工作,评定“好”等次9个、“较好”等次29个、“差”等次3个。

措施做“实”,提升评估质效。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的内容、标准、程序、方法、分工、工作要求,协调纪委、组织、宣传及有关主管部门组建评估组,充分打好“书面审、现场听、个别谈、实地看、重点核”的组合拳,全面核查被评估单位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综合评估整改成效。通过检查评估,共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20余个,提出意见建议70余条,推动完成问题整改32个。

责任压“紧”,放大震慑效应。将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通报评估结果并抄送有关部门及分管县领导,对被评为“差”等次的,采取约谈、发函督办、责成重新整改、年度考核扣分等措施,持续拧紧整改责任链条,推动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已针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约谈3人次、发函督办2次,责令1个村党组织再整改2个月。

“我们新修订了《县委巡察整改成效检查评估办法》,标准更高、要求更严、震慑作用更明显,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县委巡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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