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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建立廉情抄送制度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时间:2024-04-07 08: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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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廉情抄送制度是为了精准传导压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管好种好‘责任田’,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综合发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淮北市烈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杨正杰介绍。

为进一步有效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重大政治责任,烈山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开展廉情抄送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监督具体化、规范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在抄送的主体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一处分一抄告原则,由案件审理室牵头组织,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协调配合,对受处分的区管干部存在的问题,列出违纪事实、党纪政务处分结果等内容,以书面形式送至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分管区领导,以便其全面掌握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了解分管领域干部廉洁履职情况,并由其督促整改。

在抄送的内容上,区纪委监委将信访举报、日常监督、专项督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抄告分管区领导,主要包括廉情抄送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书、处分宣布执行情况书面材料以及分管区领导约谈材料。

在抄送的程序上,区纪委监委将廉情抄送文书送达至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的分管区领导,由分管区领导对被处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开展常态化提醒谈话,督促限期整改。同时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做好跟踪督查工作,督促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截至目前,烈山区纪委监委已发出《廉情抄送单》13份,督促区领导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11家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推动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廉情抄送制度、扩充抄送内容,综合运用廉政谈话、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让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机贯通,汇聚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烈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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