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没有询问组局者的身份及餐费来源,建议予以进一步核查。”蒙城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涉酒案件“四风”问题核查评估表》上提出了核查建议。
围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蒙城县纪委监委迅速在全县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
严部署,健全机制。县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酒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立健全涉酒党员干部身份核查、“四风”问题评估把关、室组联合办案等制度机制,切实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盯重点,强化监督。围绕工作日午间饮酒、公务接待违规使用酒水等6项整治重点,紧盯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机制是否健全、教育管理是否缺失等内容,采取“室组”或“室组地”联动监督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党委(党组)整改问题30余个,移交监督发现涉酒问题线索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挖风腐,严肃执纪。聚焦涉酒违规案件中“谁组局、谁买单以及是否使用公款、公车”等10个方面,深挖彻查“风腐交织”问题,全面评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酒卷宗19件,督促办案单位整改核查不深入、取证不全面等问题6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查处涉酒问题12件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要紧盯涉酒问题背后的风腐问题,坚持由风查腐、以腐看风,做到循线深挖、双向突破,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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